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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季食品安全风险警示

2017-07-11 呼和浩特食品药品安全

 

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段,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,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,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全市人民群众发出风险警示提示。

警示一:安全采购 

       购买食品尽量选择正规商场和超市、农贸市场等,应注意对食品的感官性状检查,防止购买腐败变质的食品。购买预包装食品,除查看生产日期、保质期外,还要查看包装是否完好,不要购买包装破裂、变形的产品。蔬菜食用前尽可能先浸泡半小时后再清洗食用。

警示二:慎用凉菜

       夏季的气温、湿度非常适宜细菌的生长繁殖。若熟食、凉菜储存不当或隔顿、隔夜菜没有彻底回锅加热,都会使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生的危险性大大增加。用餐后剩余的食物应当及时冷藏贮存,熟食制品在温度10~60℃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,或隔餐、隔夜食物存放于冰箱或食用外购卤味时,食用前须彻底再加热。如发现熟食制品变质变味,则不要食用。家庭应尽可能减少设宴聚餐;尽可能不食用生海水产品;尽可能不自制凉拌菜,确需制作时,蔬菜、瓜果等一定要洗净、消毒,砧板要先用洗洁剂清洗,再用冷、热水(80℃以上)冲洗、晾干后待用。

警示三:烧熟煮透

       夏季是各类菜豆(四季豆、芸豆、刀豆、豆角等)大量上市的季节,生的菜豆中含有皂甙和红细胞凝集素,通常情况下,充分加热后能够破坏其毒素,一般不会引起中毒,但如果菜豆烹调时加热不彻底,食用后就会引起中毒。必须严格按照“一洗二浸三烫四烹调”工序进行并烧熟煮透,以防食用未经煮熟的菜豆可能引起的食物中毒。

警示四:及时报告

       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,消费者应及时到附近医院就诊,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予以保存,以备调查原因。同时可拨打12331进行举报。


特别警示:

餐饮服务单位(尤其是接待婚礼宴会酒店、农村集体聚餐、学校食堂、建筑工地食堂、中央厨房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要对食品进行48小时的冷藏留样管理),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,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,并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,保留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剩余食品及其原料、工具和设备等,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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